
一封精心炮制的邮件,一个子虚乌有的“中介”,竟让公司95万元佣金在“合规”流程掩护下悄然易主……今天是国际反腐败日,静安区检察院披露的一起职务侵占案,揭开了职场“搭档”联手做局、侵吞企业资金的黑幕。
今年3月,A房地产咨询公司在内部核查中发现一笔佣金支出异常,怀疑已离职的销售主管诸某某虚构第三方中介侵占资金,遂报警处理。警方侦查发现,此案还涉及B中介公司员工姜某某,属于典型的内外勾结作案。同年6月,二人先后投案,供述了作案经过。
2021年1月,诸某某负责为重要客户C公司寻找新办公场地,同年11月协助其顺利签约。按规定,项目佣金应全归A公司所有,但诸某某却利用公司对第三方转介业务的返佣政策,动起歪心思。他联系曾合作的姜某某,提议虚构推介环节:“只要谎称C公司是你们推荐的客户,就能申请第三方佣金。”
在诸某某指导下,姜某某以B公司名义向A公司发送推荐邮件,冒充C公司为其介绍。凭借审批权限,诸某某使该笔佣金申请顺利通过,最终套取95万元。
今年8月,案件移送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承办检察官在办案同时,积极推动追赃挽损,向犯罪嫌疑人阐明职务侵占罪的法律后果,以及退赃退赔对挽回企业损失、依法从宽处理的意义。经释法说理,二人自愿认罪认罚,主动筹措资金,分别退赔60万元和35万元,获公司谅解。
“我为自己一时糊涂深深后悔,愿全额退赔、接受惩罚。”签署具结书时,诸某某悔过道。
日前,静安区检察院综合考量自首、全额退赔、获谅解等情节,以职务侵占罪对二人提起公诉,并提出从轻量刑建议。最终法院采纳建议作出一审判决:诸某某获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、缓刑一年五个月,罚金三万元;姜某某获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、缓刑一年三个月,罚金二万元。
下一步,静安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法严惩侵害企业权益犯罪,重点打击职务侵占、商业贿赂等行为,深化源头治理,强化追赃挽损,为营商环境筑牢法治“防护盾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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